3)第十二章 开封孤儿院企划案_东都汴梁闲话回忆录[七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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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分开,此起彼落,听着我也心酸了。

  (一六一)

  以现实面来考虑,有收养家庭的庇护自然比兄弟姊妹们一起吃苦要好多了,可是,明明有亲人,却可能是今朝一别,后会无期,此后死生不相见……

  更何况收养这种事是很需要rp的,若遇上好人家是很幸运,也称值得,但若遇上不怎样或者很坏的呢?

  (一六二)

  当日儿童会谈结束后,我来到开封府,敲了公孙先生的房门。

  进屋,落座。抬头,凝视。

  我认真开口:「公孙先生,由我来收留他们吧!」

  (一六三)

  当然我一个兴起就天南地北四处乱逛的人是不可能收养他们的,我向公孙先生表示自己是想成立一个机构,专门收留无人收养、不适合被人收养或有正当理由不愿被收养的孤儿,或者也可提供孤儿在找到适合的家庭前的暂时安置。

  由我提供一笔资金,买下院落,雇请专人提供伙食、基本照顾,让他们可以生活在一起,此后每年定期定额提供银两,就如此独立运作。

  公孙先生皱了皱眉头,表示儿童留容机构目前京城有慈幼局,民间也有如百善堂的类似处所,总是非久待之地,孩童们于留容机构内成长实属最末选择。

  (一六四)

  「我不是单纯收留他们、提供他们吃住而已。我是想提供一个可以让他们住得自由自在、心安理得,不会产生寄人篱下的自卑感,可以真心当成自己“家”的地方。在这个院落里,他们不是外来者,而是大家族的一份子。」

  当时我阐明:「我只想提供他们最基本的吃住,还有依他们这个年龄所该受的基本照顾,其余的就靠他们自己了。让他们学会如何自立自强、自给自足,顺便培养培养他们独立自主的性格。由他们担起院落的主要运作,家事于能力所即的范围由他们自己分工合作,或许再长大些还可以教他们农事自耕自食来者……」

  我试图把自己的想法解释清楚:「他们对院落付出愈多,归属感就愈强,寄人篱下的感觉就少了些。当然,途中若遇上适合的家庭,自是可以离开的。」

  见公孙先生皱着眉在听,没打断我,于是鼓起勇气继续演讲:「在下无法给他们一个现成的家庭,但可以让他们自己成立一个家族,在这座院落里的每个孩子,都是彼此的家人,家人之所在,便是家之所在。为此,在下可提供他们任何力所能即的帮助。当然细部还有许多地方需要再计划研究……但大方向便是如此……」

  公孙先生沉吟一阵,缓缓道:「若真无法寻得合适人家,此案再详尽规划规划,倒也可行。」

  「还有……我想请人来教导他们。」我转了转眼珠,「定期请教书的先生和教武的师傅来院里指导,按个人兴趣培养他们的一技之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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