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第六百二十一章 未来歌神_重生七零:媳妇有点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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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其事地说,“以我多年卖报的经验来看,过不了几个小时,这些报纸就要被收回去。”

  “为什么?”大家更加奇怪了,“报纸不卖,拿回去当传家宝吗?”报贩低声说,“这个周熠熠小姐不是平常明星,懂吗?人家有九龙砦城大佬做契爷,市面上一旦有什么对她不利的传闻,她能马上让人压下来,明白吗?”

  “……”云妮和伍再奇面面相觑,九龙砦城大佬?是不是吉仔说的上头有人?

  “九龙砦城?那是一个三不管地带,连警察都不会进去。”伍再奇倒是清楚,

  “那里的人口密度几乎说世界之最,里面高楼林立、地形复杂,鱼龙混杂,听说十几层高的楼房,连地基也不打。”

  不止如此,那里还可以称为黑帮的天堂,很多匪徒在光天化日之下公然抢劫,只要他跑回砦城,警察就拿它毫无办法,时至今日,东南亚一带的各色通缉犯,在走投无路的情况下,都会躲到这个地方。

  “管她呢。”云妮漫不经心地说,“大佬又怎么样?大佬如果不讲理,我就打到他讲理为止。”

  伍再奇把写着两则新闻的报纸都买了一份,发现作者都是同一个人,署名是小蜜蜂。

  文章写得不错,并没有过于歪曲事实,字里行间对云妮也尽是溢美之词。

  上面还配了一张相片,不过朦朦胧胧的不是很清楚。

  拍的正好是云妮一脚踢过去时的情景,那条长腿如鞭,似乎带着无尽的凌厉,而初升的朝霞让她整个人都披上了一层金色的边。

  “这个小蜜蜂不错,把我这一脚的气势都拍出来了。”云妮也满意得很。

  吃过早餐,俩人慢慢地溜达到九龙交易所。

  云妮拉着伍再奇进去逛了一下,偌大的交易大厅里,许多穿着红背心的人在里面走来走去,有一些还在快速地跑动。

  “这里没看见吉仔,我们再出去看看。”云妮在挂念着那把吉仔说的吉他,据说那是他省吃俭用了一年才买到的。

  出了大门,远远地,云妮便看见身上背着一把吉他的吉仔正在远离交易所大门的树底下浅唱低吟,

  “海浪轻拍岸,我坐礁石看远方,你若不来,我心苦徘徊……”

  云妮把自己的牛皮斜挎包递过了伍再奇,“你自己进去办事情,我就在这里听吉仔唱歌。”

  伍再奇笑了一笑,帮着云妮把头发捋到耳后,这两天,他都让她披散着头发,这里可不会有红小兵冲出来管你头发是长是短。

  他温声说道,“好,你不要走远了,我很快就能出来的。”

  吃早餐的时候,伍再奇拿着报纸已经研究清楚要买哪些股票,而且目测交易所里面并不算忙碌,应该很快就可以办好了。

  唱着悱恻缠绵情歌的吉仔被人围在中间,并没有注意到他们俩,陈大力倒是看见了,他跑了过来,“伍生,我陪你进去吧。”

  伍再奇无可无不可地应了一声,“走。”

  吉仔唱完一首自己编的歌,他看向人群外鼓掌的云妮说,“下面的一首歌,送给最美丽的女孩,祝福她永远美丽,一生顺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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