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七百二十七章 奇葩夫妇_最后的猎魔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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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宁宁出生在辽阳市外围的一个乡村,对于重男轻女的农村地区来说,宁宁的出生就是多余的。可算是捱到初毕业了,宁宁义无反顾的加入到打工者的行列。先是做服务员,然后吧收银员,再然后超市的收银员,反正工作是越来越轻松,收入却是越来越低。可宁宁不在乎,赚多少钱能怎么样,早晚都是要嫁人的,赚得再多,也都得给家里。

  二十二岁那年,宁宁嫁给了邻村的一个比自己大六岁的男人。之所以选择这个男人,更主要的是对方提出的条件让宁宁的父母很是心动:五万聘礼,三件金首饰以及一件儿貂皮大衣。

  也许在我们看来,这些东西就换取女人的后半生有些可笑,可对于宁宁的父母来说,自己这个好吃懒做、不学无术又没有任何背景和特长的女儿,能够卖出这个价钱,那就相当不错啦。

  但婚后宁宁感觉非常不幸福。造成宁宁产生这种情况的有以下几件事情:第一,相处时间忒短。宁宁从认识他老公武大(化名,大家懂的)到结婚,总共没超过半年,可以说在俩人的秉性、脾气、家庭背景、受教育的程度等等的事情完全不了解的情况下,俩人就稀里糊涂的结婚了,完全是为了结婚而结婚。

  第二就是关于聘礼和女方陪嫁的问题上,两家闹得那是相当的不愉快了。正常情况下,男方都是在跟女方登记过后,支付当初约定好的彩礼钱,随后在婚前将余下的金银首饰,家具等购买妥当,最后研究结婚的事宜。而女方则需要在男方支付彩礼钱之后,拿出一部分的陪嫁钱,用来购买家电、被褥以及新郎结婚当日的服装之类的,这是我们这儿最基本的情况。

  但偏偏有些女方的家长混蛋,拿自己的女儿当摇钱树用。男方给的一分都不能少,而轮到自己这边就开始装糊涂,对方要是不提,那就能省则省,一分钱都不给女儿。

  在我们这儿,女方带过来的钱,大多数是走样子的,回头还是要交还给娘家的,不过是让女方结婚以后腰杆儿硬,说话有底气。可即便是这样,有些女方的家长还是不肯拿,那真是拔一毛以利天下而不为也!翻译过来就是铁公鸡一枚。

  宁宁的父母就是这样的混蛋家长。男方把该给的都给了,而她的父母就在那儿装糊涂,不但没给宁宁陪嫁一分钱作为嫁妆,甚至连最基本的购买家电的费用,都是从武大给的五万元钱里拿的。可以说他俩结婚的一切费用,都是人家男方家出的,这也导致武大与其家人一直认为宁宁就是买过来的媳妇,用不着善待她和她的家人,谁让她的家人没给丫陪嫁过来一分钱呢。

  结婚第二天,这两口子就为了陪嫁的钱财上面大吵了一架,搞得武大甚至三天以后都没有回门儿(从结婚当天算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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