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第303章 要脸吗_我有一座小酒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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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方陌生人,以利刃从后面捅杀,身中九刀,当场失血过多,命断厕所内。

  巡捕方通过追踪锁定了两个外裔嫌疑人:亚瑟帕特森(当时17岁,艾美寒混血)、爱德华李(当时18岁,艾美籍寒裔,为驻军在寒国美军的儿子)。

  出乎巡捕方方意料,这两位嫌疑犯说出截然不同证词,且互相指控对方为凶手。

  爱德华以当时被吓坏了,回想不起来推托,但帕特森却如实清晰地描绘出犯案过程。

  警方判定凶器军刀最初为帕特森所持有,在他家搜出沾染被害者鲜血的犯案衣服;再加上帕特森身上刺有美国加州著名黑帮

  th14刺青,最后警方综合证词,咬定杀人凶手就是帕特森。

  但检察院却否定警方调查,认为爱德华才是真正凶嫌。因为多次测谎结果显示爱德华明显有撒谎行为。

  并且被害人(身高176公分)致命伤口皆是“由上至下斜”插入颈部的刀伤,因此检方推断身高180公分,体重105公斤的爱德华,比起身高173公分,体重约75公斤的帕特森,来得嫌疑重大。

  最后,检方以杀人罪正式起诉爱德华,爱德华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20年,帕特森则因为藏匿与毁灭证据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6个月。

  但隔年1998年光复节,帕特森特赦出狱。

  他利用巡捕方申请限制出境令的疏失于隔年潜逃回到艾美国。

  而不断寻求上诉的爱德华也因证据不足被无罪释放。

  寒国水原市发生了一起骇人听闻的惨案,凶手名叫吴原春,是一名中国来韩的农民工。

  他绑架了一名28岁的妇女并在其住所将其杀害。

  当巡捕方抵达逮捕吴原春的时候,他们发现受害人的尸体几乎已经被肢解为400多块碎片。

  调查结果表明在受害人打电话求助之后巡捕方并没有迅速采取措施,足足花了半天时间才找到吴的住所。

  事件曝光之后,舆论一片哗然,巡捕对案件的处理手法广受批评。

  审讯之后,寒国地方法院认为吴原春肢解尸体是为了将其贩卖,将吴原春判处死刑。

  但是之后上诉法院推翻了这个决策并将死刑减为无期徒刑。

  寒国高级法院的改判引发了一系列的民众抗议,民众呼吁将其处以死刑。

  尽管死刑是合法的,但是自从1997年以来寒国就没有执行过死刑。

  2010年2月7日,有人在忠清北道梧仓邑的山坡上意外发现燃烧的箔纸,走近之后发现箔纸下的窖井里竟悬挂着一具尸体,双手被绑。

  经过警方调查,崔某当天是为了工程贷款,从清州前往安山,但是途中突然改道梧仓,还曾经在梧仓的一个便利店里出现,而这整个过程都是他自己一人。

  此外,崔某的尸体双手的打结方式也很奇怪,不像是他人绑上的,倒像是自己弄的。

  因此最终警方暂定结论是崔某自杀,并伪装成他杀,或者是有他人协助的自杀。

  然而,崔某家人也提出了不同的主张,坚称崔某是他杀,因为在后来发现的崔某的车辆里。

  发现了一副碎了的眼镜,同时,崔某离家当天穿的是一双防寒靴,而在梧仓便利店里的录像里则是穿着皮鞋,那是他要见什么重要的人才会穿的鞋子。

  再者,崔某家人还主张说,如果是为了骗保险金,那伪装成车祸才更有可能,因为崔某的车辆保险要远比他的生命保险值钱。

  因为双方都无法进一步提供有力的证据,所以此案至今仍然处在未结状态。

  灵玉眉头一挑,呵呵……这家伙还真的是能搞事情啊!

  “我想问一句,寒国这么不要脸,你们的祖先知道吗?”白泽询问一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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