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第 11 章_年代文炮灰原配幸福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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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先前说起吃馄饨,她看乔薇一眼。乔薇没明白。

  因为对乔薇来说,下馆子、叫外卖太正常了。搁杨大姐心里,却是家里既然有女人怎么能懒成这样。那没结婚的、女人要工作的去吃食堂也就罢了,你结了婚又在家的怎么还能这样。

  林夕夕愈发肯定乔薇也重生了。

  她是从九十年代回来的,那时候网文还没兴起,她不知道除了“重生”之外,其实还有一种情况叫“穿越”。

  她只发愁,她看中的男人有老婆,他老婆没死,怎么办?

  杨大姐准备切[rou],一回头看见林夕夕在发呆,问:“干嘛呢?发啥愣?”

  到底是舅妈,没血缘,隔一层。她顿了顿说:“我又没骂你。也不怪人小乔,到底是文化人,我都没觉得你那话有什么,你瞧人家就一套一套地给你讲道理。讲的还都对。”

  林夕夕打起[jing]神:“我以后会注意的。”

  但她忍不住说:“她运气真好啊。”

  “啥?”杨大姐莫名。

  “我是说她嫁给了严团长。”

  “是,小严生得稀俊呢。”

  她瞧了林夕夕一眼。

  十七八在村里就是该嫁人的年纪了。这妮子跑来投奔她舅舅,就是为了让舅舅给她介绍个好点的对象。

  这妮子生得也俊,不输给严团长爱人。

  严团长那样生得一表人才的,妮子不会有想法了吧。那可是有妇之夫。

  “可惜已经结婚了,要不然把他说给你,你舅肯定乐意。”她说,“不过你也别担心,兵营里别的没有,年轻后生最多。让你舅给你挑个俊的。”

  杨大姐觉得外甥女生的好看,要是给她找个丑的,她可能不乐意。她哪知道,对林夕夕来说严磊的英俊相貌完全是意外之喜,但比起脸,林夕夕更看重的是他未来的前程。

  林夕夕真的穷怕了。

  而且,林夕夕其实和严磊有一个共同的癖好:她也喜欢文化人。

  当然后来只有大学生才称得上是文化人,但在这个年代,高中生就已经算是很有文化了。

  所以她选择了她的知青丈夫。实际上男人也只有高中文化,并且后来国家又恢复高考也跟他没什么关系,他也没去参加高考,一直就是普普通通的一个工人。

  林夕夕只在跟着丈夫回城,变成城市户[kou]时短暂地在家乡人面前辉煌了一下下,随后就是长达半辈子的平庸[ri]子。

  人到中年,遭遇下岗,太艰难了。

  她还记得自己从舅妈这里借到了钱,路上路过商店的橱窗,从玻璃反光里看到自己的模样——愁眉苦脸,苍老憔悴。哪还有当年村里一枝花的俏模样。

  林夕夕再也不想过那种生活了。

  她就想大富大贵!

  后来舅舅家作为干部家庭,过得也还算不错。但是、但是,那也没法跟那个人比。

  人家都是大领导了,会出现在新闻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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